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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的一些看法

       最近老是看到关于劳务派遣方面的报道,很多都是说,持续一个多月的雪灾影响了大半个中国许多方面的发展,而劳务派遣却在其背后显的是如何如何的火热。

       据报道,南方多家劳务派遣公司在雪灾期间,业务量剧增,员工不得不以连续加班应对。总公司设在北京的易才集团负责人称:雪灾对企业并无影响,南方分公司业务量普遍都达到了新高峰,而总公司业务订单也非常忙碌,许多企业上门咨询,接待人员忙得连吃中午饭的时间都没有。

       究其原因,还要追溯到2008年1月1日其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由于其许多条款让用人单位用功成本以及用工风险加大而使他们病急乱投医,欲走劳务派遣这条路。

        所谓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简单的说,就是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从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有劳务派遣的概念我们可以知道这是一种劳务派遣公司“找人不用人”,用人单位“用人不招人”的招聘与用人相分离的用工模式,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用工灵活度、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为人力资源部门减轻负担。同时劳务派遣方也可从中获利。这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用工风险,降低用功成本,是大为推崇劳务派遣,这也是为什么春节期间劳务派遣异常火热的原因所在。

      本人不是不支持劳务派遣做为一种新型劳务经济的存在形式,因为其在国外是有着广大的发展空间的,这点我们是有目共睹。但是在我们中国,它还处于起步阶段,尚不完善。特别是在劳务派遣突然间大有市场的情况下,一时间全国大地凭空不知道冒出了多少劳务派遣机构,本人曾在办公室接到过不下20个本地的劳务派遣机构的合作意向电话,有的是新开的,有的是原有的人才网站新设的劳务派遣部等等,总之是五花八门,良莠不齐。

       试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能够去相信他们呢?或者说,我们怎么忍心像他们说的把我们的员工派遣给他们呢?记得在节前好像看过类似的报道,说这种把企业现有人员转向劳务派遣是违法的,同时也是存在风险的。我们怎么能够违法而行?

      所以说,眼下劳务派遣异常流行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我们作为用人单位,不能盲目追风避险,更重要的是怎么合理的去选择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给我们输送人才以及是怎么去按照《劳动合同法》行事而不是把自己的人员派遣给劳务派遣公司和去规避新法给我们带来的风险。如果你不这样做,相信最后得不偿失的会是你自己,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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